蒋超良主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
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湖北建设 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晓峰、周呈思)12月25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法治湖北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力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湖北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王晓东,省委副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市委书记马国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负责人名单及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研究部署委员会近期工作。
会议指出,成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是加强党对法治湖北建设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湖北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健全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统筹解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湖北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全力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强宪法实施监督;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着力提升立法质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刑事诉讼制度等改革,深化司法公开,依法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责;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承发扬好“枫桥经验”,加快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储备,落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完善法治人才库建设。
会议要求,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全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宏观、谋全局,重统筹、强协调,重督办、不包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