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梁爽谭在龙通讯员周晶晶)在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力保安全护稳定,同时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2件,督促相关部门对长江沿岸多个违法建筑进行整治、对三角湖等10余个湖泊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重拳扫黑除恶】
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715人
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715人,起诉417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办理了全国首例危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涉黑案、全国首例房产中介涉黑案等一批大要案。
严惩金融领域犯罪,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260人,起诉337人;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424人,起诉403人。
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司法保护力度,起诉侵害民营企业人员人身财产权利、危害民营企业产权等犯罪529人。
市区两级检察院组建专门机构或专门办案组负责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共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76件86人,依法提起公诉23件28人。
【加强诉讼监督】
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1件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力保安全护稳定。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2933人,起诉16908人。
坚决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坚决惩治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非法行医、恶意欠薪等侵害民生民利犯罪。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347人,起诉312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23人,不起诉33人,帮助57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8人考入大学。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12人、撤案253人,追加逮捕1245人、追加起诉747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328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1件。
【推进公益诉讼】
整治长江沿岸多个违法建筑
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84件、民事公益诉讼28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2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9件。
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深入开展“共抓长江大保护、促进绿色新发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和诉讼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对长江沿岸多个违法建筑进行整治、对三角湖等10余个湖泊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走访全市文物保护单位282家,发现古墓被盗掘、文物遭破坏、古迹遗址遭侵蚀等问题20余处,督促相关单位拆除违章建筑,恢复文物原貌。梳理全市国有古树名木名录790条,发现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治损害古树名木问题1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