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程思思)昨日,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正式挂牌。
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武汉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金融工作局更名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直接融资管理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有关融资性担保管理职责,市商务局的有关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等划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为基本政策,妥善处置我市非法集资、非法违规互联网金融、重点企业债务等金融风险。
推进服务实体,服务发展大局。不断优化融资结构、信贷结构,打造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链;强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继续深化推动武汉科技金融改革试验区、投贷联动试点等金融改革试点工作。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2月,武汉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即“市金融办”)正式升级为武汉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负责统筹武汉市金融产业建设发展,服务在汉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
市金融工作局在保留原市政府金融办公室职责的基础上,增加统筹、指导地方类金融组织和新兴业态发展的职责,推动国家金融政策和方针在武汉市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市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金融产业服务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