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下午,省司法厅召开党委会议,迅速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全省地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精神,审议贯彻落实意见措施。
会议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重要工作要求上来,履行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深度的忧患意识,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和实现湖北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会议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查找特殊年份带来的特殊风险、特殊行业带来的特殊风险、特殊队伍带来的特殊风险“三大风险”。要强化国家政治安全、监管安全、社会安全“三大安全”。要落实领导责任、全员责任、守土责任“三大责任”,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责任链条中,抓早抓小抓苗头,有效防范小的风险演变成大的风险,个别的风险演变成综合性风险,局域性风险演变成区域性风险。
会议强调,要做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摸清系统或行业自身风险隐患底数,逐条逐项列出风险隐患清单,确保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二是举办全省系统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分期分批组织“关键少数”“重要多数”轮训,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范重大风险能力和水平。三是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是集中开展驻在式专项督察,切实压实压严系统行业各个单位(部门)的安全稳定责任。五是按照厅党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专项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短板和薄弱环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通过巡察深刻触动和唤醒各级党委和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全面推进中央、省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和厅党委工作要求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