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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县5人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党员干部:1人被逮捕,4人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3日14:05 来源: 湖北日报微信

3月5日,聂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党员干部被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9日,被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执行逮捕。4月23日,方某、聂某、吕某等四人,因张贴大字报诽谤党员干部被行政拘留5至8日……

今年以来,因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党员干部,湖北房县已有5人被依法处置。其中,逮捕1人,行政拘留4人。

据悉,2019年3月4日,聂某向领导发送短信举报,并扬言要向省市纪委举报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经调查核实所反映问题不实。2018年7月26日,方某、聂某、吕某等四人在房县城关镇桃园社区路段贴大字报,反映村干部严重危害社会风气、败坏党风等违纪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实。

事后,为消除了不实举报的不良影响,解除被反映人工作和生活的困扰,房县纪委对受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澄清正名。

今年房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处置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了4大类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并对诬告陷害人依纪依法进行分类处理,从制度层面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负责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该《办法》的出台,宣示着房县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信号,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纠错】编辑: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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