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汉
5月30日,武汉市蔡甸区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投票选举,郝胜勇当选蔡甸人民政府区长。
【简历】
郝胜勇,男,汉族,湖北英山人,1973年11月出生,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5年6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安县委办秘书科科长、纪检监察员,红安县七里坪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红安县七里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红安县二程镇党委书记、镇长,麻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武穴市委副书记、市长,武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现任蔡甸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黄 石
黄石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管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共5人)
杨永旺,男,汉族,湖北武汉人,1974年9月生,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黄石港区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统战部宣传研究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科长,市政府财金办主任(副县级)等职。现任阳新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拟任阳新县委常委。
孙爱民,女,汉族,湖北蕲春人,1971年11月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市委党校经济教研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校务委员。拟任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
孟亚军,男,汉族,湖北公安人,1975年1月生,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学位。曾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质量管理室主任、副主任等职。现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研究所、市血吸虫疾病及地方疾病防治研究所)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拟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琼,女,汉族,湖北阳新人,1983年3月生,2006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曾任咸宁市崇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科长,黄石港区黄石港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干部,共青团黄石港区委副书记、书记,黄石港区群团工作部副部长,黄石港区环磁湖片区党工委副书记,黄石港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招商局局长,黄石港街道办事处主任等职。现任黄石港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拟任市制造业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马辉商,男,汉族,湖北阳新人,1970年6月生,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阳新县潘桥乡科技副乡长、网湖开发区党委副书记、黄颡口镇党委副书记、木港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大王镇镇长,阳新县农机局局长、城管局局长,阳新县城东新区党工委书记、综合管理区(农场)党委书记等职。现任阳新县富池镇党委书记(正科级)。拟提名为阳新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公示期限:6月1日至6月10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短信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举报电话:0714-12380;公示信箱设在中共黄石市委一楼大厅;来信请寄黄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邮政编码:435000;网上举报邮箱:12380jubao@163.com;手机短信举报:15997112380。
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31日
仙 桃
仙桃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5月30日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石伟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保国同志为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海军同志的仙桃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陈华军同志的仙桃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仙桃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9年5月30日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鹏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仙桃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邓今强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5月29日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邓今强同志申请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邓今强同志辞去仙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高鹏同志
为仙桃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19年5月30日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仙桃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高鹏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仙桃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少云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5月30日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少云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仙桃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少云同志辞去仙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海军同志
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5月30日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海军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仙桃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海军同志辞去仙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