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剑军)6月13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今年内将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比国家规定的120个工作日节省20天以上。
据介绍,以前由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等强制性评价评估事项,将全部转由政府统一进行区域性评价,相关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评价,将大大节约企业办理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今年3月,国务院全面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并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个统一”。这次改革通过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并联审批、告知承诺、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等措施,项目从策划、立项到落地实施,将大幅压减审批时限。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根据改革方案,我省将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设立跨部门综合性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统一收件,再由系统将申报材料推送给各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网上接受、共享材料、实时流转、同步办理,并由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出件,可真正实现企业只进“一家门”、办“多家事”,跑动次数将大幅减少。
审批时限压缩,监管却不放松。据悉,我省将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三个方面严格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推动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中介服务行为的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