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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出庭应诉 武汉“民告官”能见官成常态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9日07:40 来源: 湖北日报

庭审现场        长江日报记者史伟 摄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先宏、汤炜玮、通讯员宋爽)出乎原告方兰香意外,坐在她对面——被告席上的,竟然有副市长和区长。6月28日,江夏村民方兰香状告武汉市政府和江夏区政府信息不公开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武汉市副市长刘子清、江夏区政府区长张利出庭应诉。

2018年11月,因家里房屋面临拆迁,方兰香向江夏区政府申请,要求公开征地批准文件及相关建设用地项目信息。江夏区政府办公室作出的答复书,建议其向区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并告知了地址和联系方式。方兰香不服答复书,向武汉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9年3月12日,武汉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江夏区政府答复书意见。方兰香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午9时,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庭审开始。原、被告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答辩,发表辩论意见。原告认为,公开相关信息是江夏区政府的法令职责,不能将其职责推给职能部门。两被告认为,原告申请公开的相关文件信息,不由被告制作保存,原告应依法向制作和保存相关文件的职能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庭审持续一个半小时,法庭将择日宣判。

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2018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6.3%。今年1月至5月,全市法院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384件,有345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比例高达89.84%。

武汉“民告官”能见官已成常态。

庭审最后阶段,刘子清在最后陈述时说:“今天我作为武汉市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代表市政府参与庭审,说明市政府对行政诉讼的重视,表明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心。”

武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为常态

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武汉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8年,全市行政机关涉诉案件开庭审理1557件,共有1475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为94.7%。今年1月至5月,武汉市各行政机关涉诉案件开庭审理384件,共有345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武汉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常态,出庭应诉率呈上升趋势,一来是由于武汉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同时也反映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以前怕当被告、不愿意出庭的心理明显改善,“告官不见官”现象明显改善。

“民告官”不止于“能见官”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先宏 汤炜玮 通讯员 李文平

“难见官”的尴尬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它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行政纠纷的一个重要途径。

但以往,“民告官”难见官。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不多,出庭应诉的高级别负责人则更少。

数据显示,2014年,武汉市法院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案件129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8次,出庭应诉率仅为0.62%。

2015年,武汉市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数为170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03次,出庭应诉率约为5%。其中,在洪山区法院开庭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次数为零。“民告官”为何“难见官”?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李丽认为,一是客观上案件较多,工作量大,行政负责人事务繁杂,难以一一出庭;二是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倡导性规则,没有刚性约束力;三是“官本位”观念严重,与老百姓对簿公堂,怕丢面子。

“根本的原因,还是关键少数缺乏法治意识。”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庄汉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接受法治思维训练和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的有效手段。

打破“难见官”怪圈

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民告官”难见官的怪圈逐渐被打破。

武汉市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全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其中,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同时还出台规定,六类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包括:因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资源环境保护等引发,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重大的群体诉讼案件;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重大涉外案件;本级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该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以及人民法院要求该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提审以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信访积案当事人寻求司法途径化解行政争议,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2018年6月22日上午9时,武汉市中院1号法庭,一件“民告官”案开庭。被告武汉市洪山区食药监局出庭应诉的副局长傅立波,因堵车迟到47分钟,被法庭当庭教育。当天,武汉市首次邀请150余名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此事,不仅教育了当事人,更让旁听的官员们受到震撼。

如今,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必答题”,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不止于“能见官”

行政诉讼既是“民告官”的制度设计,也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笼子”。

民告官,从“能见官”开始,但不止于“能见官”。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目标指向,是为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既体现行政诉讼的严肃性,又要确保行政纠纷实质化解。

李丽说,“告官能见官”既符合行政相对人想要找领导找上级直接反映情况的诉求,也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行政机关自觉接受监督、平等参加诉讼的诚意,增进了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妥善解决和矛盾纠纷的化解。

6月28日庭审现场,武汉市相关单位的180余位负责人参加了旁听。庭审结束后,武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现场会。武汉市副市长刘子清在会上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市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能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全面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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