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屿、通讯员李思燚)10日,省食药监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要将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学生托餐点的食品安全管理纳入工作重点。
通知要求,全面摸排辖区内学校校园及周边学生供餐单位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确保监管全覆盖、无死角。突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对于基本条件不符合、难以保障食品安全的,要依法坚决取缔。
通知还提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和饮水卫生工作纳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管理督导内容,督促中小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落实主体责任,定期自查,及时消除隐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畅通投诉渠道,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