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莉、通讯员聂国桥)昨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通知要求,要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突出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加强公路、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各种险要路段的隐患排查,对非法营运、超员超载要严格查处;要重点加强客渡口、渡船、旅游船等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针对春季雨多河面雾大等特点及时发出预警,加强对乡镇船舶监督检查,严格取缔“三无”船舶,凡存在超员超量、人畜混装、救生设备不齐全的船舶,严禁从事营运;要严格森林防火规定和墓地祭扫动火规定,加强巡查监控,从源头上管住火源;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宾馆饭店、重点景区、危险路段、游览游乐项目、涉水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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