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曾莉、通讯员郭玉梅)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日前,省政府建立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明确每位省政府领导分片联系相关市(州)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该项制度,省政府领导分片联系主要承担四项职责:一是加强调研指导。省政府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联系点,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提出意见建议。省政府领导结合调研掌握的情况,适时向省安委会及相关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省政府领导适时对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四是推动创先争优。及时总结推广联系点经验做法,指导联系点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省政府要求,各联系点所在地方政府要定期向对口联系的省政府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送本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遏制重特大事故等工作的信息资料,听取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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