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政务

侵吞公款近40万元 招生科负责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5日23:22 来源: 楚天金报

金报讯(记者李光正 通讯员陶涛、王运刚、齐阳)记者17日从武汉市纪委获悉,一名招生科负责人因侵吞公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刑。

殷正新,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8月起任蔡甸区教育局招生科负责人。

殷正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2004年至2014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399000元,私设“小金库”,随意开销、私分。

办案人员介绍,殷正新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侵吞公款,数额巨大,构成犯罪,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殷正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纠错】编辑:瞿祥涛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