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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次问责不传达处分决定的党支部:不抓警示教育,就被教育警示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5日23:21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宏斌)“政研室党支部未见对处分决定的传达记录”“后勤中心党支部未见传达记录”……12月1日,省纪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组向省总工会机关发出公开通报,对长达两个多月不传达省总工会干部章某处分决定的3个党支部给予通报批评。据悉,这是我省纪检机构首次问责不传达处分决定的党支部。

此外,有1个党支部事隔两个多月才传达,被通报批评。12个党支部按规定作了传达,但其中11个“无讨论记录”,也被如实通报。

省总工会正处级干部章某因组织并参加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48.564万元等违纪问题,被省纪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组查办,今年9月19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9月21日,省总工会党组作出决定,要求省总工会23个党支部传达学习处分决定书,并开展警示教育。

11月30日,纪检组对23个党支部传达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多个党支部“由于拉不下面子”并未及时传达,于是就作出了上述处理决定。

纪检组组长刘业发介绍,此次问责的依据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对那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的党组织,必须给予问责处理。通报就是问责的一种方式。他表示,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新修改的党章强调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等职责。部分党支部不落实党组决定,不抓警示教育,就应当被教育警示。

此次通报后,省总工会23个党支部全部重新传达学习了处分决定书,并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

【纠错】编辑: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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