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 通讯员陶涛、齐阳、应有为)昨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汉阳区地税局一副局长因对执法不规范问题没有及时督导、对分管工作推进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王元文,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2月起任武汉市汉阳区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4年12月1日,武汉一家企业向汉阳区地税局第二税务所提出申请,对一拆迁还建房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直至2016年2月23日该税务所才正式受理该申请。在此期间,王元文对该税务所干部作风拖沓、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没有明确指出和督导。同时,在此后的业务办理过程中,王元文对相关慢作为、不作为的行为监管不力,导致该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严重超期。
办案人员介绍,王元文没有督促下属部门按照政策和法规及时解决,损害了企业合法权益和党群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违反群众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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