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咸宁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咸宁市委批准,咸宁市纪委监委对通城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肖定明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肖定明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肖定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咸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咸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定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由咸宁市监委依法对其退休待遇作出处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咸宁市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咸宁市纪委监委)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