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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五方面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09:58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剑军、通讯员孟雨秋、冯成新)6月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省经信委日前印发了《湖北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工业试点示范项目、“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示范(培育)项目等五个方面。

为支持全省贯彻落实省政府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意见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加快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2017年我省整合设立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5亿元,其中贷款贴息拨付约3.5亿元,撬动约200多亿元银行贷款,由此引导千亿级的企业自有资金投入技术升级改造,巩固提升传统动能,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培育新动能。

此次出台的《湖北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支持五个方面: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产业政策,列入全省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计划的项目;工业试点示范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级和省级“中国制造2025”重大试点示范企业,《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明确的“九大工程”和“十大重点领域”中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转型升级和新动能培育试点示范项目;“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示范(培育)项目,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产品)、省级制造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和“专特精新”小巨人企业进行奖励;保费补贴项目,对新列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及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且按规定投保的企业,在中央财政给予保费补贴80%的基础上,对余下的20%部分给予补贴;省政府确定的工业重大目标任务奖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等项目。

【纠错】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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