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7月7日讯(记者陈凌墨)湖北将全面清理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和文件。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的范围包括:省、市(州)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点是: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以及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
通知要求,此次清理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政府法制办于9月30日前将全省清理结果报省人民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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