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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要求严控城轨车辆新增产能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1日15:31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剑军)省发改委日前发出《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本地区城轨车辆新增产能,以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为单位,城轨车辆产能利用率低于80%的地区,不得新增城轨车辆产能。企业申请建设扩大城轨车辆产能项目,上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应均高于80%,避免盲目投资。

根据该通知,我省将加强城轨车辆产能产量监测预警,建立产能产量信息报送制度。引导企业合理投资,根据城轨车辆市场供需、产能产量情况,加强对本地区的指导、监督,引导企业投资和市场预期,使本地区产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我省将完善城轨车辆投资项目监管,明确项目管理监督责任,对本地区城轨车辆及牵引、制动、信号系统投资项目依法依规办理投资项目备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及时掌握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对城轨车辆及牵引、制动、信号系统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投资项目技术要求。

同时,各地应推进城轨车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

【纠错】编辑: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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