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培训班现场 记者 邱玲鹏 摄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中发〔2016〕11号),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鄂发〔2016〕24号)工作部署,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为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厅等单位组成的督查组成员,中期督查还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邀请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分层实施,分级负责。通过交流检查、随机抽查和第三方评估等手段,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以及对普法对象进行测评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对此次普法中期督查组成若干检查组,9月份集中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中期督查,形成全省中期督查情况报告,上报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相关负责人就普法中期督查的总体要求、集中督查时间、工作要求和督查内容进行了讲解和培训,参会培训的督查组成员还就督查工作中可能会碰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讨论。
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侯江波出席培训班并重点强调,此次"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的目的不是检查,而是要通过督查推动我省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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