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郭习松、通讯员裴荆城)8月30日获悉,省统计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普查机构组建临时党支部,确保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全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普查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据了解,此次普查,市州、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普查办公室,全省拟聘请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约10万人,主要来自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的抽调人员;社区群干、“网格员”、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普查志愿者等。从9月起,他们将全身心投入普查工作。
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普查机构将按《党章》要求,在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建立临时党支部。各县(市区)统计局党组将负责指导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普查办临时党支部组建及党建工作,明年4月底入户登记工作全部结束后,临时党支部由上级党组织批准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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