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王哲、通讯员胡琼之、李伟)10月10日,武汉市正式实施《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这是国家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首部反恐怖防范地方性标准在武汉落地。
《规范》总则从范围、规范性指引文件、术语和定义、反恐怖防范原则、反恐怖防范目标分类和防范等级划分、反恐怖防范目标重要部位、常态及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准备要求、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履行的反恐防范主体责任。
针对水、电、油、气及轨道交通等涉及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部位,《规范》制订了涉及公共供水、电网、燃油供储、燃气供储、城市轨道交通、桥隧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等防范标准8大分则。
该市反恐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规范》一方面用标准化思维推进武汉市各相关单位落实责任,构建多位一体防控格局;另一方面,为各级反恐部门推进反恐设施建设提供了更具实用性、操作性的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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