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张扬 通讯员刘怡廷)10月12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相关情况。
今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制定出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服务创新发展九条措施”),并在全省部署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启动专项工作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创新发展的各类刑事案件1245件2021人,提起公诉678件1237人。
在严惩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的刑事犯罪的同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对涉嫌犯罪的科研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创新创业主体不批准逮捕180人,不起诉44人。
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创新驱动发展领域的职务犯罪,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工作衔接运行机制,依法办理创新驱动发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0件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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