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王理略、见习记者张歆)11月1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联络组移交督察组11月14日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104件,其中来电88件,来信16件。重点交办件10件,目前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
按照信访件分布情况,武汉市27件、荆州市11件、宜昌市9件、襄阳市9件、鄂州市8件、黄冈市7件、随州市7件、孝感市7件、咸宁市4件、十堰市4件、恩施州4件、荆门市3件、潜江市1件、天门市1件、仙桃市1件、神农架林区1件。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类64件、水污染类36件、生态破坏类25件、噪音污染类18件、土壤污染类11件、其他污染类6件。
截至11月15日,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1277件(来电1122件,来信155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60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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