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陈鹏通讯员郭清君
去年年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全国推开,全国4.4万余名检察人员整体平稳顺利转隶。
转隶之后,检察机关怎么干?
湖北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以办案为中心,在扫黑除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公益诉讼等多方面全力施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新“鄂检十条”,护航创新发展
2018年12月26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在我省少见的商业秘密窃取案。
2011年2月,为非法获取湖北某科技公司嘧啶胺(英文简称ADMP)生产工艺,湖北某化工公司总工程师张某某伪造身份学历,改名换姓应聘潜入科技公司,利用工作便利掌握ADMP生产工艺后辞职离开。此后,张某某将窃取的生产工艺用于化工公司ADMP产品生产出售,给科技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
获悉该案情况后,沙市区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2018年6月4日,该院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批准逮捕张某某,10月25日起诉至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护航创新发展,检察机关重拳出击。2018年3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各级检察机关以服务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为重点,依法从严办理影响创新发展的违法犯罪案件2519件,依法监督撤案、建议解除羁押、不批捕、不起诉265人,切实保护创新创业者。
在2016年出台的“鄂检十条”基础上,省检察院修订出台新“鄂检十条”,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平等司法保护。依法办理合同诈骗、违法刑事立案、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债务纠纷等案件2924件,保护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依法不批捕或建议解除羁押305人,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扫黑除恶,确保案件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上月29日,麻城市法院对戴某等1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麻城市起诉宣判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准打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武汉全国首例“黑中介”案、鄂州熊才祥案、沙洋廖海斌案……据统计,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1775件4602人,其中涉黑案件286件662人;提起公诉549件2532人,其中涉黑案件52件655人。
坚持串并研判、深挖彻查,防止就案办案,共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等工作建议5600余条,增(追)加犯罪事实876笔,对未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的63件案件直接以涉黑涉恶犯罪起诉;积极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共向各级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252条、涉黑涉恶线索464条。
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既保障打击犯罪的力度,又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2018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8件108人,共对360名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53份。依法严把法律适用关,对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242件案件未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
公益诉讼,让长江流域天更蓝水更绿
2018年7月9日,长江沿线11个省市的检察机关负责人齐聚江城,就如何做好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保护长江环境,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最有力的手段,是已经在全国铺开的公益诉讼机制。
2018年,我省检察机关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水资源保护、森林、草场和湿地保护、岸线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举起公益诉讼法律利剑,向破坏环境现象宣战。
嘉鱼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废弃雨水管道变成排污口,大量生活污水通过该管道直排至三湖连江水库。2018年4月,该县检察院向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水务局认真履职、治理污染,县政府还投入5000余万元建设三湖连江水库生态截污工程,有效保护了水库生态环境。
当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助推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快速推进。2018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启动诉前程序案件4244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09件,法院已判决105件,全部支持起诉意见。通过公益诉讼共恢复被损毁林地、耕地2870亩,督促清理、回收各类生活垃圾、生产废物42万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