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监管强手段、治理补短板”的工作思路,坚守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预报、规划编制等“六大任务”落实,工作成效显著,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图为:三峡库区水土保持项目。
放管并重强化水土保持监管
2018年,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突出“四个强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监督检查。省水利厅牵头完成对30个部省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长江水利委员会对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湖北段)等项目和南漳县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督促市县完成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宜昌市开展水土保持“绿地行动”,集中对全市211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黄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4个执法检查组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效果明显。咸宁市结合河长制工作,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挂牌督办。一年来,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累计对3047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监督执法检查,印发监督检查意见921份,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16亿元,查处违法项目49起。
强化“放管服”改革。将843个项目变更审批、验收报备核查等权限下放至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历年来未验收报备的856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询查,联合相关部门清查了有关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落实情况。武汉市对承接下放的89个项目进行了清理、分类,并落实责任人,组织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门指导服务,落实了建设单位在水土流失防治中的主体责任。
强化行政许可。多措并举督办生产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孝感、黄冈等地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不力的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对其后期建设项目实行了缓批、限批。全年各级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420个,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对16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报备。
强化信息化监管。全省11个市28个县的水土保持信息化动态监管工作全面启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举措,督促相关市县抓好信息化监管工作落实。
图为:房县三溪沟小流域治理,建成万亩芍药基地。
狠抓落实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16平方公里
2018年,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按照“补短板、强监管、建示范”的思路,统筹推进全口径水土流失防治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年度治理任务圆满完成。
及时分解下达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据省水土保持规划和省政府确定的年度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平方公里的任务,经省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年初及时将年度治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督办落实,各县市区及时将治理任务细化落实到乡(镇)和相关部门,全省圆满完成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16平方公里。
狠抓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两提前、五督促”管理,做到提前部署前期工作、提前分解投资计划,督促招标挂网、督促限期开工、督促建设进度、督促规范管理、督促项目验收。全年省级开展现场督导6批次;各地结合坡耕地综合整治和小流域治理,开工建设26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打造出夷陵墩子河、远安鹿苑河、随州丰年、竹山梅花谷等一批扶持产业发展、助推精准扶贫的典型示范工程,起到了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效果。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累计完成中央投资1.84亿元、完成治理任务428.63平方公里,分别占年度计划的96.24%和95.6%,双双超过90%年度目标,比往年同期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房县、孝昌、通山、远安等项目县年度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在市州,各地也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探索水土流失治理的新措施、新办法,一批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快速推进。武汉市蔡甸区西湖流域、新洲区磨盘山、襄阳市三道河等科技示范园积极争取投资对现有园区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了园区功能。三峡库区大坝工程、竹山太和水利风景区、曾都丰年核桃基地、兴山中阳河等11个水土保持示范园配套建设快速推进。鄂州等市的10条清洁小流域基本完工,荆门市汉西水系联通工程、大悟阳平大坡顶风电场等8个生产建设项目,正在创建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
图为: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小流域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统筹推进监测工作成效显著
统筹推进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优化布局与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狠抓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编制《湖北省2018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完成75个县级行政单元(水利部负责28个县级行政单元)年度水土流失野外调查,现正进行土地利用现状解译和土壤侵蚀预报模型研究。安庆至九江高铁湖北段等5个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性监测全面完成,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工程成效监测评价全面完成。省级发布了年度水土保持公报,武汉和宜昌等市也相继发布了年度公报。在推进监测网络优化布局与升级改造方面,目前项目已完成建设管理、方案设计、监理服务以及6个综合监测点、2个重点监测点土建招标。
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按照综合规划与专项规划、中长期规划与近期实施方案同步推进的思路,省市县三级协同开展了各类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基本形成了综合规划引领、专业规划支撑、专项规划补充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依据省政府批复的《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我省相继完成了《湖北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和《湖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规划(2018-2022年)》,正在编制《湖北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目前,武汉、宜昌、襄阳、黄石、孝感、天门、仙桃等市已完成本级水土保持规划。
图为:十堰市郧阳区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优美的梯田构成了一幅山水田园画。
目标考核拧紧水土保持“螺丝钉”
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制度安排,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和落实。2017年,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出台了《湖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2018年是施行省人民政府对市州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第一年。省级年初制定出台了《湖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细化了考核流程和具体要求,从制度和源头上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为确保首次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我省聚焦“建立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出台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等三项具体工作,通过专题会议集中督、典型交流相互学、个别地方指导办等方式,督导市县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先后4次印发各地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情况通报,召开3次专题督办约谈会议,对十堰、黄冈、随州等地进行8次现场指导。孝感、黄冈、恩施、荆门等市(州)及所辖县市区均提前完成三大任务。使之成为加快水土保持事业改革发展的“推进器”,成为检验干部的“试金石”,成为抓落实的“指挥棒”。
2019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将紧密结合湖北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水土保持目标任务,进一步助推我省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典型亮点
小流域治理助推山区脱贫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打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升级版的重要发力点,截至2018年底,我省累计完成100多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对改善革命老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生活环境、助推流域脱贫起了重要作用。
从2006年启动阳新王子山、远安九子溪、大悟路家冲、洪湖燕窝镇牧牛渠等4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试点以来,我省结合“丹治”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等工程建设,分别在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大别山区和武陵山区等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开展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11个市(州)、30多个县市区开展100多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按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今明两年我省将建设106条生态小流域,到2030年将建设400多条清洁小流域。同时启动编制《湖北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方案(2019-2023年)》。
丹江口市在五谷庙沟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针对流域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生态脆弱的现状,主抓高效经济林建设。同时,捆绑水利、交通、能源等项目,改善基础设施,累计新建高标准梯地1500亩,退耕还经济林2000亩,铺设输水管道26.5公里,新修道路27公里,兴建沼气池80余口,发展高标准薄壳核桃基地2500亩,预计盛果期年可增加经济收入2250万元,人均年收入2.2万元。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
秭归县在曲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改变了传统的耕作模式,发展优质茶园17300亩、板栗500多亩,植被覆盖度达到75%以上,年水土流失侵蚀总量减少到5.93万吨、平均侵蚀模数下降到2351吨/平方公里,每年减少水土流失量1.44万吨。通过小流域治理,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