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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改委20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取消或降低跨江大桥车辆通行费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1日09:01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剑军)5月9日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将加大对国字号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政策扶持力度,对由民营企业牵头组建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取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500万元,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积极争取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250万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省发改委研究制定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六大方面、20条工作举措。为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十大重点产业领军企业示范工程建设,推进“信易贷”守信激励场景应用,加大对诚实守信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提供更优惠的贷款利率、更便捷的审批绿色通道等服务。降本减负方面,推进取消或降低我省长江流域跨江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进一步清理规范非直抄用电收费行为,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省发改委已出台《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试行)》,今年将对17个市州开展一次全面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全省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投资项目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由属地政府部门统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矿产压覆等8项评价评估事项。建立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实行委领导、对口处室、联络员一对一精准跟踪服务。建立政策宣传解读机制,创新宣传推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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