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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各级法院诉调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3日10:28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周萍英 通讯员梁学东 汪丽萍)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排名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从之前的46位跃升至31位。作为评价标准的一部分,最高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和配合的“保护中小投资者”三个指标,全面拉升了中国营商环境“平均分”。

“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是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省高院副院长李群星强调。

在省高院民二庭法官陈茁的印象中,其审理的鄂州市重点项目“武汉城市圈长江经济带”商业中心因资金链断裂停工导致的纠纷,正是法院“诉调并举”成功调解的成功案例。

开发该项目的某地产公司因资金困难,张某等4名股东与王某签订《合作协议》,王某受让部分股权,注入资金盘活项目。

然而,协议签订后,张某等4人未按约定将指定商铺抵押给王某,也没进行股权变更。于是,王某注资369万元后,未再注入资金。此后,张某等人另找上海一家公司合作重启项目。

投入300多万元打了水漂,王某向鄂州中院起诉。因不服一审判决,案件上诉到省高院。

“涉及1300户业主利益,牵涉到城市发展重大项目,搞不好就形成案结事难了的局面。”陈茁介绍。为查清案情,审判长和承办法官到鄂州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最终作出解除合作协议的决定,同时展开多轮调解。去年7月双方就损失赔偿额、诉讼费分担等事项达成一致。

陈茁认为,企业刚有起色、资金面临困难时,内部股权纷争很容易导致企业法人无心经营项目再次停工。即使判决了,但在诉讼期一直停工,也会“拖瘦”“拖垮”企业。“作为审判机关,以最快捷最和谐的方式调解案件能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既盘活了企业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还对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纠错】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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