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馨)8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正按《方案》要求稳步推进。
根据《方案》,编制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重点围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主题,将与改革发展稳定重大决策相关的项目、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项目、经济社会迫切需要且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列为申报项目。
整个编制过程一直持续到年底,共分为编制方案起草、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汇总和筛选、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论证评估、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等5个阶段。立法计划来源渠道共有4个,即省直有关单位及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立法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和建议,社会公众提出的立法建议,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及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
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已向省直有关单位发出征集立法计划建议项目通知,同时在省人大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人: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立法规划与法规实施监督处 金明涛 电话:027-87237577;邮箱:2850889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