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努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围绕“第一要务”,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着力维护稳定,推进平安湖北建设。牢记为民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要。深化司法改革,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932人,涉案总金额过百亿元;强化对偷排废水废气、盗伐滥伐林木等问题的打击整治,起诉相关犯罪1468人;办理涉农违法犯罪案件1930件,依托检察职能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1.1亿元。
◆依法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2045件。
◆依法从严办理侵害创新创业主体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2948件。
◆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7779人,起诉52633人,出庭指控38554件,同比分别上升13.2%、7.3%、4.9%。
◆起诉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2352人。
◆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制毒贩毒、盗抢拐骗等严重暴力及易发多发犯罪,起诉23767人。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共批捕4602人(其中涉黑犯罪662人),起诉2532人(其中涉黑犯罪655人)。
◆办理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各环节监督案件65187件。
◆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909件、撤案1071件,排除非法证据2720份,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5587人、不起诉75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01件,筑牢冤假错案的“检察防线”。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对2144名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形依法予以监督纠正。将543名被判处实刑但未执行刑罚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
◆监督7.04亿元财产刑执行到位。
◆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702件,督促查处在售有毒有害食品16吨。
◆依法从严从快惩治虐待、拐卖、性侵儿童等犯罪,办理相关案件813件,依法抗诉的骆某网络猥亵儿童案和办理的高某强奸案入选最高检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共办理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453件,黄石磁湖风景区违建案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文字整理: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傅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