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8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王晓东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大力实施“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关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8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游劝荣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审判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忠诚履行审判职责,坚持公正高效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湖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9年1月18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湖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湖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8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同志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湖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依法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责,使人大工作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着力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关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8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加快推进检察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湖北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
(2019年1月18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湖北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省级预算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湖北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省级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