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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单位串通涨价 湖北开出首张机动车检测反垄断罚单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8日07:21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茜、通讯员姚孟新、李斌)4月3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咸宁市区三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通过价格意思联络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没119.42万元。这是我省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出的首张反垄断罚单。

价格意思联络,是指价格串通行为,即某一行业的部分经营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达成某种协议,用协议价格代替市场形成的价格,以获取更多利润。

2018年1月起,我省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2018年7月,有群众举报称,咸宁市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联合涨价,群众反映强烈。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反垄断机构迅速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2018年4月26日,咸宁市蓝盾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湖北鸿达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咸宁市顺通机动车辆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一起开会,进行价格意思联络,并向周边县市传递将统一涨价的信息。2018年5月1日后,三家公司将小型车安全技术检验费由300元/台次(含代办等服务费)统一调整为400元/台次,中型车由400元/台次(含代办等服务费)统一调整为500元/台次。三家公司的行为明显排除、限制了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抬高了价格,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8月,三家公司在接受反垄断调查后,陆续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调到小型车150元/台次左右(不含代办等服务费)。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重点关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竞争情况,严厉打击各种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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