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12年来“老规矩”,74项社保公共服务纳入全月办理——
取消群众不满意的“办理时限”
一次整改,打破一项长达12年的“陈规”。今后,武汉市的企业和群众到社保窗口办理常规公共业务,将不再受限。
取消“异动期”经办模式,将74项社保常规业务纳入全月办理……8月,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武汉市人社部门检视问题,专项整治群众反映的“痛点”,刀刃向内,扎实整改,打破原有的“办理时限”,提供更优服务。
被打破的“老规矩”,确定于2007年8月。
当时,鉴于社保业务处理及衔接涉及税务、银行等多个部门,需要集中时段处理台账,落实待遇,武汉市人社部门规定:每月1日至22日对外办理当月社保公共业务,每月22日晚直至月底为后台账务处理时间,停止对外办理社保公共业务。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保公共业务办理已涉及到武汉市11万家参保企业,463.3万参保群众,经常有参保企业、群众对每月22日到月底不能办理业务提出质疑,认为不合理、不便民,引发不满和投诉。
满意度,要写在群众脸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后,武汉人社部门检视问题,成立专班整改督办。经过与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最终决定:从2019年8月1日起,取消限制,将群众呼声大、办理频次高、业务数量多的74项社会保险常见公共业务纳入全月办理。
8月23日,是该市启动全月办理的首个工作日。上午8时40分,硚口区社保服务大厅内,武汉公交集团四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毛贞云早早来到窗口前,为11名公司职工办理退休相关业务。她说,公司有3000多名职工,社保业务量大,她每个月要跑五六趟。“以前,这些业务都要集中在22日之前办完,忙得不可开交。”
除企业人力专员外,涉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社保关系转移等新纳入全月办理的业务窗口前,办事群众也络绎不绝。截至当日中午,该服务大厅已受理60余笔上述业务。
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服务对象按时享受各类社保待遇,此次整改并非“一刀切”。在全月办理中,社保常规公共业务的“月结”时间保持不变,仍为每月22日。在每月“月结”前受理的业务,可以当月办结;在每月“月结”后受理的业务,不受账期影响的可当月或次月办结。对于次月受账期影响的业务,可提前受理,收取相关申报资料,待月度账务处理结束后再行办理,次月办结。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邓伟 通讯员 明将来 彭燕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