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湖北省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面开启。
日前,湖北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5月26日前,由各地人社部门将审核后的结果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补贴对象
湖北省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所需资金从市县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发放程序
各高校组织申报,并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5月20日前,由各地人社部门完成对属地高校申报材料的审核,并录入到湖北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中;
5月26日前,由各地人社部门将审核后的结果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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