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咏通讯员孝检宣)去年12月25日,蔡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判令被告蔡某某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99880元,并在报纸上向社会道歉。
2019年8月,孝昌县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孝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蔡某某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构成了对消费领域公共利益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于是对蔡某某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决定。
2017年3月至2019年初,蔡某某通过网络购进“糖必平”“五谷化糖”“平糖焕胰素”等保健食品,在明知其中掺加有西药成分,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要求,是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情况下,仍通过快递向数十人销售,获利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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