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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的“六新”内涵

发布时间:2018-01-11 14:29:43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三农”领域的集中体现,为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作出具体部署,首次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从六个方面把握其“新”内涵。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地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旗帜鲜明地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明确要求,坚持重中之重战略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坚持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凸显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地位,不局限于农业振兴、农村振兴的单一范畴,而是站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新高度提出加快实施乡村的全面振兴;不仅强调农业现代化不能再成为“四化同步”发展中的短腿,农村不能再成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的一块短板,农业农村不再处于工业反哺农业,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弱势地位,而是强调必须将农业农村置于优先于工业、城市发展的首要地位。十九大报告中讲到优先发展的只有三处,第一处是讲农业农村要优先发展,第二处是讲教育要优先发展,第三处是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由此可见,农业农村地位发生了实质性的根本变化。

之所以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是由于我国乡村过去是繁荣的,现在相比城市有些乏力,凋敝。主要原因在于现代化过程中把乡村的一些优质要素带离或阶段性抽离出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提高乡村吸纳优质要素的能力,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进一步扩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优先发展农业农村,解决“人、地、钱”的问题,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农”短腿短板,乡村振兴战略向社会各界传递了党对“三农”问题更为重视的积极信号。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涉及到农村产业的振兴、农村经济的振兴,也包括农村的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社会振兴等各个方面的振兴,是一个全方位的振兴战略,体现了新时代党对“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与新农村建设相比较,内涵与外延都有显著的提升:一是新要求,“产业兴旺”代替了“生产发展”,是对产业发展水平的新要求。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突出了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二是新提升,“生态宜居”替代了“村容整洁”,是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的新提升。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既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生,要“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乡村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同时强调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增强农村居民的获得感。三是新导向,“治理有效”替代了“管理民主”,是对乡村治理目标的新导向,强调治理体制与结构的改革与完善,强调治理效率和基层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相较于管理民主,治理有效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指明了新方向。四是新标准,“生活富裕”代替了“生活宽裕”,是对农民生活水平的新标准,是在生活宽裕基础上,对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做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目标——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体现出中央对农业农村定位的再思考。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再次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把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来看待,以全面发展来破解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体现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时代要求。

从“城乡二元发展”到“城乡统筹发展”,再到“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最后落脚到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实现乡村振兴、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要求。我国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城镇化和大规模人口迁徙,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客观矛盾,已经成为制约当下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现实障碍。在当前现代化过程中乡村出现衰退衰落,且“三农”问题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重要表现的情况下,乡村振兴战略中突出农村现代化,意味着在新征程中要让乡村为国家现代化作出更多贡献。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举措——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时间节点与中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间节点相契合,在为出台新的土地政策留出时间和空间的同时,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提供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小农生产服务的需求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主要体现在简约化经营、劳动投入相对减少、技术含量增加、资本投入增加、外源性要素需求增加、服务外包需求细分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因此政府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也要逐渐从农业经营性领域退出,主要转为公益性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本质在于分工与专业化,通过扩大土地规模来改善规模的经济性仅是获取农业规模经济性的选择路径之一,通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获得服务的规模经济性,进而实现农业规模经济,每个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可能不一定很大, 但是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服务规模, 如统一育秧、田间管理、统一收割、统一营销、统一品牌等的服务规模却可能很大, 这将是中国农业竞争力提升和中国小农融入现代农业体系的重要途径,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

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动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树立融合发展理念,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深度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推动农业逐步从解决“吃饭、吃肉、吃菜”的单一功能向推动工商业发展、提供劳动就业、环境保护、旅游观光、文化传承等多功能转变。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首先要鼓励多种融合方式的探索。大力推进农旅融合、农工融合、农商融合、全产融合等融合方式,继续积极探索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其次,推进融合发展要以夯实一产为基础。加快完善各项补贴政策,着力调整优化结构,调整种养业结构、品种结构、区域结构。立足资源禀赋,抓特色树品牌。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测检验体系和可追溯体系。最后,推进融合发展要充分发挥二三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继续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做特三产业,彰显乡土、生态、人文等特色,引导发展创意农业、农产品流通和乡村旅游等,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等信息化手段,加速产业融合的进程。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保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

当前“三农”工作队伍中不懂农业、不爱农村、不爱农民的现象比较突出,从事“三农”工作的队伍素质不强,人员待遇低、流失现象突出。要致力于加强农村基层工作,建立和健全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政治、组织和人才保障。应充分发挥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科教优势,强化政策激励,培育和造就一批农业产业科技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基地作用,培养种植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精深加工人才。使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在农业中创业、致富和发展,不仅能解决“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次问题,将夯实发展现代农业的人才基础,实现农民从身份到职业的转化。继续实行大学生村官计划为农村干部队伍输送“新鲜血液”,选派优秀干部到农村尤其是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执笔:彭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