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主办的“共享出行经济社会价值”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滴滴共享出行平台为社会创造了超过1304.9亿元社会福利,大致相当于成都一年的财政收入。平均而言,每撮合1笔交易将产生5.4元消费者福利和2.5元生产者福利。
研讨会上,汉青学院院长汪昌云、国家信息中心于凤霞、社科院李勇坚等专家学者对共享经济的经济社会价值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会专家认为,共享出行平台以强大的网络规模效应,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经济实惠的出行服务,提升了人们出行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同时,共享出行平台为解决收入低、就业难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共享出行是经济社会价值创造的重要来源点,是实现人们美好出行的重要途径。
会上,由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苗萌团队发布的《共享出行平台社会福利测算研究报告》显示,滴滴共享出行主要通过两种机制创造社会福利。一方面,发挥网络规模效应。随着共享出行平台集聚的用户越来越多,积累的数据越来越丰富,交易匹配成功的概率和匹配的效率也越来越高,这就是典型的网络规模效应。随着网络规模的扩大,交易匹配效率不断提高,乘客打车等待时长不断减少,车辆空驶率不断下降,司机平均收入也得以提升。
另一方面,降低出行不确定性。共享出行平台扩大出行运力供给,应用大数据、机器学习和云计算等技术实现供需智能匹配,并且创新出拼车、预约等技术或运营模式,显著降低了乘客出行等待时间,提高了打到车的概率。同时,以海量需求、轨迹等数据为基础,平台通过深度学习精准预测供需分布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需求热点和运力过剩,动态平衡供需分布,帮助司机降低车辆空驶率,提高司机收入。
而对于行业面临的发展问题,与会专家表示,行业监管政策应该考虑市场参与者的社会福利最大化,应以安全、服务和效率为原则,降低准入门槛,并根据网约车存在大量兼职司机的发展实际,创新监管方式,为共享出行创造良好发展空间,以利于人民实现美好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