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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停车不缴费?男子被告上法院最终还得买单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1日15:02 来源: 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楚天都市报6月21日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东成 东红)“法官,我承认没有按时缴纳停车费用,但我对停车公司的计费结果有异议……”6月19日上午,因欠缴停车费被告上硚口法院的市民赵先生正在为自己欠费的事实进行辩解。法庭上,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赵先生依约支付了停车费用。

停车公司表示,赵先生自2017年以来,先后使用路边停车泊位停车700余次,拖欠停车费用3000余元,虽然公司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向赵先生催缴停车费,但是赵先生一直置若罔闻,所以才将赵先生起诉到法院。

在庭审现场,赵先生要求查阅停车记录,法官予以准许,于是赵先生对照原告律师递交的停车费用清单,一条一条的进行比对,经过近3个小时的核对,赵先生对其中的25条停车记录提出了异议,主要是认为停车公司提交的证据照片中,车位编码显示不够清楚。

“图片中泊位停靠的车辆是否是你的车辆?”针对赵先生的质疑,法官问道。“车是我的车,但是停车位编码都不清晰,我无法确定这些停车位就是属于停车公司划设的。”赵先生回答。

至于赵先生所反映的照片中车位编码模糊的问题,原告表示,停车公司在车位内都布设了电子感应芯片,车辆停在泊位内会自动感应计时计费,提交的照片只是一种佐证的方式,最终的停车数据都是依据电子芯片的反馈结果统计而来的,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对于停车公司的答复,赵先生表示了认可。但是接下来,他又当场提出自己以前是缴纳过停车费用的,停车公司并没有把这部分费用减去。接着,赵先生当场拿出自己的手机,调阅出了自己缴费的记录。看到赵先生提交的新证据,法官当庭进行了审核,并交由停车公司质证。停车公司也通过携带的设备现场调取数据,发现确有遗漏,赵先生之前已经断断续续缴纳过702元的停车费用,于是停车公司当场对诉求进行了更改。

之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停车公司表示可以放弃对停车费的利息诉求,但是停车费的数额一分也不能少。最终,赵先生表示自己会按照最新核定的停车费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缴纳。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次日上午,赵先生依约向停车公司支付了停车费。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2016年武汉市推出路边智能停车系统以来,的确为广大车主提供了便利,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主要就是欠费问题。其中车主拖欠停车费用被告上法院的案例屡见不鲜。而且还有车主因拖欠费用被法院执行部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情形。因此,法官建议各位车主要合法主张个人权益,及时缴纳拖欠的费用,莫让几元钱停车费成为自己信用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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