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18日上午,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文件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任命彭正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闵凯华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市长周先旺提名
免去刘志辉的武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任命陈劲超为武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提名
免去严树华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俊广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苏滨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朱晓勤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善祥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周红川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孟宪红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江宁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梅飚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郑健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付海英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董海燕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任命甘磊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谢朝彪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管理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提名
免去周克新的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尹恒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王爱华(女)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高之立(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人民政府关于袁超越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任命袁超越为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免去杨学文的武汉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免去周凯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永保的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
神农架
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
关于李玉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林业管理局党委、国家公园管理局党委,林区人武部党委,林区党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各林场党委、管理处党委:
林区党委决定:
李玉波同志任林区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书记;
吴长科同志任下谷坪土家族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田俊锋同志任神农架林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其林区电视台台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翟兴波同志任神农架林区融媒体中心总编辑,其神农架报社社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张坤同志任林区民航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其林区民用航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喻杰同志任林区发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其林区农业资源区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李元钧同志任林区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功友同志任林区红花朵林场党委委员、书记、场长;
石健康同志任林区木鱼林场党委委员、书记、场长,免去其林区红花朵林场党委书记、委员、场长职务;
免去陈光永同志的林区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朱圣悦同志的下谷坪土家族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李勇同志的林区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郑必亮同志的林区党委督查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张海同志的林区战略规划与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林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熊兵同志的林区国家保密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莫维莲同志的林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周君程同志的林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严开成同志的林区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邱虎同志的林区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郑杰昌同志的林区矿产管理和开发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王兴武同志的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孙娟同志的神农架报社总编辑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