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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龚顺荣建议:在汉设立专门金融法院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5日07:56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见习记者曾雅青

“随着金融事业的高速发展,金融案件在各类诉讼案件中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1月13日,省政协委员、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龚顺荣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龚顺荣介绍,金融案件涉及票据、担保、证券、信托等诸多复杂的制度规则和交易习惯,对审判人员专业要求极高。如今,网络金融与科技金融日益发达,未来金融案件中势必会出现区块链金融、加密货币等新兴内容,使金融案件的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在武汉研究设立专门的金融法院来吸纳金融与法律领域复合型人才,提升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是提高金融案件审判质量的思考路径之一。

设立武汉金融法院是否可行?龚顺荣表示,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此条规定即可作为设立武汉金融法院的法律依据。

他认为,武汉高校林立,培养了大批学识优秀并有志于投身审判事业的法科人才。同时,武汉金融业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曾被誉为与京沪齐名的金融重镇,具有能支撑金融法院充分行使审判职能的人才基础。

“金融法院的设立,有利于提高金融案件的审判质量,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并促进金融事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龚顺荣建议,借鉴上海金融法院设立的实践经验,设立武汉金融法院,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其地域管辖范围及管辖案件的类型和级别,逐步探索金融法院建设新模式。

【责任编辑: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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