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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男子长江支流非法电捕鱼 长航警方蹲守数日将其抓获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8日23:48 来源: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扬 通讯员李伟超、张琳丽)5月17日凌晨,长航公安汉阳派出所在长江支流——汉南通顺河官莲湖水域破获一起“流动式”非法捕捞案件,现场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一人、机动船一艘、三轮摩托车一辆、渔获物52斤。

自禁渔期开始以来,长航公安汉阳派出所与汉南区渔政执法部门联勤联动,紧锣密鼓的在辖区积极组织开展“零点”清查行动。经过连日夜间行动,警方发现在沌口至汉南水域有一个行为举止怪异的“渔夫”,此人独自一人驾驶一艘“电划子”在江中实施电捕鱼,然后又从江中拖起“电划子”装在一辆三轮摩托上离去。

数日蹲守观察后,民警发现此人具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他打破常规,并不执念于在一处实施电捕鱼,而是采取“一人一车一船”的方式开展着流动式电捕鱼。他这种不定时、不定点的“随机”式作案方式,使抓捕工作一度陷入困局。民警于是改变侦查策略,对其使用的车、船采取侦查手段,并沿江进行蹲守,对其作案时间及规律进行摸排。

根据前期摸排线索以及嫌疑人活动运行轨迹,民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于5月16日晚9时许将在汉南通顺河官莲湖水域附近实施犯罪活动。按原定计划,民警联合汉南渔政执法部门前往该水域进行蹲守布控,直至5月17日凌晨1时许,待犯罪嫌疑人从江中完成电捕鱼后,重返岸边时,民警一举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获。

据悉,周某某现年57岁,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出狱后,认为自捕自销长江野生鱼成本低收益大,便动起了歪脑筋,专门捕捞江鲢、黑鱼、鲤鱼、鳊鱼等高价鱼。经审讯,周某某对其所犯事实供认不讳,接下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5月17日下午,长江航运公安民警联合汉南区渔政部门将犯罪嫌疑人非法捕捞所得的所有鱼类予以放生。

警方 禁渔 长江大保护 长航 【纠错】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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