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2月11日讯(记者刘丁维)近日,水利部公布新一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湖北省共有11个县(市区)位列其中。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认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水利部组织开展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根据申报情况,水利部对2019年度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的县(区)进行了全面复核。
经复核,全国共有350个县(区)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其中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大冶市、房县、宜都市、沙洋县、京山市、孝昌县、汉川市、松滋市、恩施市、天门市等11个通过复核。
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和水利部工作部署,到2022年,北方50%以上、南方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未来,湖北省还将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将重要调水工程受益区及重点监控用水户较多的县市区纳入创建范围。同时,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湖北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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