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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只借了3万元,却被判还13万元,关键时刻检察机关出手了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20:11 来源: 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楚天都市报12月17日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王静雯 吴晗)明明只借了3万元,却被判承担债务13万元。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湖北省检察院获悉,经过十堰市检察机关抗诉,当地法院撤销原判决,当事男子的债务足足减了10万元。

律师代表当事人送来锦旗

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事情的起因还要从2015年说起。当年,何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冯某起诉至当地法院,冯某分别向法院提供了一张3万元和一张10万元的借条作为证据。法院审理后,作出何某向冯某偿还借款人民币13万元的判决。

“法院公告送达了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件,我没有出庭应诉,也没能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面对13万元债务,当事人何某有些摸不着头脑。原来,何某确实曾向冯某借过钱,只不过只有3万元,10万元的借条又是哪里来的呢?

为此,何某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认为何某再审理由不成立,故驳回了何某的再审申请。2019年7月,走投无路的何某向茅箭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经过认真查阅案卷,调查案情收集证据、申请司法笔迹鉴定,讯问案件当事人以及承办案件法官等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

“针对案件证据材料,我们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发现冯某向法院起诉时提供的10万元借条有猫腻。”承办检察官介绍说,3万元的借条上有何某的亲笔签名,也有银行的转账记录为证,但那张10万元借条上只有何某经营的箱包皮具店的公章,并没有何某的亲笔签名,而且冯某未能向法院提供10万元债权的转账记录,这不足以证明借款事实发生。同时,何某提供了一份司法鉴定意见,表明10万元借条上的文字笔迹与冯某笔迹一致,证实了冯某涉嫌伪造证据。

“我们据此提出抗诉意见,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承办检察官介绍,当地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认定冯某对何某只享有3万元债权,驳回冯某其他诉讼请求。至此,当事人何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感谢检察院捍卫正义、维护公平,何某的权益才得以保障。”12月8日,当事律师在何某的委托下,手捧锦旗来到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真诚地表达对检察官的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