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辟谣

民法典实施!关于遗产继承,这些误解该澄清了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1日10:25 来源: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相关话题引发热议,新规会引发被继承人的甥侄与其子女争夺遗产?独生子女未来不能继承父母房产?类似传言与误读也多了起来。在此,我们为您澄清谬误,解读真相。

扩大代位继承人范围会引发甥侄与子女争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在遗产继承方面,增加了兄弟姐妹的子女的代位继承,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使得遗产无人继承的概率大幅降低。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教授刘智慧表示,甥侄的代位继承,是在逝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均无法进行继承,且逝者的兄弟姐妹本人也已去世的情况下才会适用。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大小,表面体现的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亲属范围,实质上是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特别是被继承人遗产的尊重。

未来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房产?

针对网传消息“未来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孙宪忠回应称,该消息不可信。子女继承遗产,尤其是独生子女继承遗产,在法律上没有设置任何的障碍,或者有重大的变更。法定继承是依据自然亲缘血缘关系来确定的,这方面没有任何制度的变化。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王利明表示,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没有实质性变化,虽然将兄弟姐妹纳入代位继承人范围,但是要特别注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没有变化,第一顺序还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第一顺位存在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还不能继承,所以不能使用代位继承。因此“独生子女不能继承”完全是误读。


【责任编辑:李琛】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