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快讯

烟酒商收购12瓶假茅台再出手 被判赔偿消费者27.6万元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5日06:32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张馨文)日常生活中,烟酒零售商回收礼品烟酒再转手出售的情形司空见惯。3月14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一起案件,一零售商因出售的回收酒被鉴定为假酒,被法院判处高达价款十倍的赔偿。

2019年12月12日,武汉市民李某花27600元,在某烟酒城购买12瓶“贵州茅台酒”。李某购酒后,发现所购“贵州茅台酒”有假,便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对涉案酒水进行鉴定,该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出具产品辨认表,表示送辨产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案件审理过程中,该烟酒城称涉案酒水均为散装回收礼品酒,没有产品合格证件,不清楚来源。

法院经审理认为,烟酒城作为涉案酒水的经营者,应当通过正规的购货渠道购买并严格查验酒水的合格证件,但烟酒城未能按照要求履行审查义务,属于明知涉案酒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销售,应向李某退还货款并处十倍赔偿27.6万元。

事后,烟酒城不服一审判决,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10月,武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武汉中院立案一庭法官张文浩提醒,商家不要心怀侥幸地收购来历不明的烟酒,总有火眼金睛的市民,更有法律十倍赔偿的铁拳重击!

武汉 法院 茅台 315 【纠错】编辑:荆楚网二读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