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有微博博主发布消息称“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近日逝世”。很快,该消息被证实系谣言。传播该假消息的博主通过微博道歉,称将认真反省、检讨,并自罚停博至少三个月。(据3月23日中青网)
纵观该博主造谣的过程,简直完整地阐释了什么叫”嘴皮子一碰,啥事都敢编”,在没有任何旁证和消息来源的情况下,他竟然言之凿凿地发微博称:“确认了,杨振宁先生确实已经离世。”这种信口开河的爆料,当然引来了一众网友的质疑,两个多小时,他又发了一条称:“杨振宁先生那条消息不确定。”又过了一会儿,他的结论是:“自禁七天,现在面壁去。”敢情从头到尾,就是信口开河,造谣如此随意轻率,完全将公共平台当成了自家菜园。
人的生死本就是大事,随意妄言是极大的不尊重。即便是个普通人,被编排死讯,都一定会感到气愤难堪。更何况,杨振宁先生是世界知名的物理学家,随意散播这种消息,势必会引发关注和热议,扰乱网络秩序,对当事者及其家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都是成年人了,怎么就能做出这么不靠谱的事儿呢?
更不靠谱的是,当事博主发现自己发了假消息之后,竟然表示,因自觉需要认真反省及检讨,自罚停博至少三个月,以儆效尤。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严重者可获刑罚。网络运营者如果发现类似信息,应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就算该博主是真的痛定思痛,深刻反省,自我处罚,那也得在平台处置、依法处罚之后,怎么就这样轻飘飘地“自罚三杯”完事呢?
造谣时不思量,造谣后自觉认错,其实就是没把造谣当回事。如果就任他这么自说自话,自删自罚,难免给人以网络言论无需负责,造谣成本过低的印象。尤其是,当事博主拥有180万粉丝,据媒体报道,其背后也有新媒体运营平台,是有“身份”的大V、蓝V,如果连这样可追溯、可查实的谣言都没有官方处理,对于当下的网络环境来说,可以说是相当不好的示范。会有更多人觉得,说假话不用付什么代价,说错了了不起就自己罚一下自己,太不严肃,太没规矩了。
无论是为了博取关注胡编乱造,还是无聊寂寞张口就来,未经核实随意传播谣言,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点,无论是平台还是用户,都应该牢牢记在心里。“自罚停更”式处罚,问题多多,造谣者是真心悔过还是避避风头?平台是否有上报处置,落实责任?法律处罚究竟能不能到位明晰?大家都在看着,有句话说得好:“道歉有用的话,那还要警察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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