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周丹 通讯员金睿)昨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人社部门获悉,从5月起,武汉市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日期将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至20日,即:企业离退休人员原每月5日至14日发放养老金的日期统一调整为15日发放,原每月15日至20日发放养老金的日期不变,原每月21日至25日发放养老金的日期统一调整为20日发放。
武汉市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日期原为每月5日至25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及相关文件,从2021年1月起,武汉市(含五个新城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管理,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统一纳入省级统筹支付。按照全省统一的基金统收统支业务规程,为适应省级统筹需要,确保全市149万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结合武汉市实际,对武汉市现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日期进行了相应调整。
养老金发放日期调整后,企业离退休人员原领取养老金的发放银行不变,养老金金额不变,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的调整,不涉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
武汉市人社部门提醒广大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调整后,发放日期较为集中,请退休人员提前做好养老金使用的统筹安排,错峰到银行领取养老金,疫情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银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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