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李陈、通讯员杨年芳)5月31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湖北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1版)》出台,主要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及备案管理、价格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棉花等产品质量监督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计量监督管理、检验检测监管、商标及专利管理等13大领域68项轻微违法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在实施免罚清单时,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尽量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应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审慎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实施何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避免过罚不当或者强制不当的行为发生。
省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连续3年动态更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免罚事项由36项调整至68项,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范围,对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了更多的包容,为市场主体营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有温度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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