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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检察、法院、司法、保险、调解“六窗合一” 潜江一站式处理交通事故效率大增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8日10:26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陈咏 通讯员 兰琨

“咚”的一声,法槌在潜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调处大队内敲响。近日,一起酒后驾驶保险拒赔案件,因调解不成,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从前期的事故处理,到调解,再到司法诉讼,全部在这一个地方完成,“流水线”作业,处理效率大增。这得益于潜江市的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将交通事故处理中需要涉及到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保险、调解六个窗口集中办公。

一站式完成全流程事故处理

去年,潜江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张某驾驶轿车撞倒谢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导致谢某受伤。当年9月30日,谢某出院,交警委托潜江市中心医院对其进行伤情鉴定。

之后,事故处理加速:10月30日,谢某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2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及其保险公司赔偿谢某13万余元。

从伤者出院,到法院一审判决,总共只用了2个多月。而事故处理的整个过程,谢某只进了潜江市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一个门,连法庭开庭都在这里进行。

6月2日,极目新闻记者在潜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看到,门口挂着三块牌子,分别是“潜江市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潜江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潜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调处大队”。

据介绍,针对交通事故处理环节多、耗时长、当事人满意率低等情况,潜江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于2016年4月投资500余万元,建成2000平方米的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660平方米的事故施救和车辆损失鉴定中心。

2016年10月底,潜江市法院成立交通事故审判庭,安排5名法官入驻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司法确认、诉讼保全、司法救助“一体化”。

潜江市委政法委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确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实行窗口集中,设立行政调解室、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室、审判庭、检察官办公室、保险理赔中心等。

联席会议机制提升办案效率

一站式服务中心的方便,湖北楚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熙雨感受深切。作为潜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6月2日,他正在一站式服务中心办案。

“以前,律师接受交通事故案件委托后,调个案卷都要跑好几个地方,找很多人签字。”张熙雨说。如今,除调查取证外的所有工作,包括立案、开庭,都在这一个地方完成。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也可以在这里申请法律援助,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潜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大队长张波介绍,他们还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召集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行政、人民调解、保险协会等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优化办案流程。

潜江市老新镇徐李村村民彭某夫妇,就是受益者之一。

2016年8月,彭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与罗某驾驶的轿车相撞。彭某的妻子邹某被诊断为八级伤残,经医院治疗,欠费8万余元。彭某夫妇为失独家庭,两人以卖早点为生,事故让原本不宽裕的生活更加艰难。

2016年12月,彭某夫妇走进潜江市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审理过程中,经潜江市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由保险公司按照城镇户口标准赔偿邹某24.1万元。

潜江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海东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保险行业调解“四调联动”机制,推行“警官﹢保险﹢调解员﹢法官”的联合调解模式,由当事群众自由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调解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或者更顺利地导入其他处理渠道,提升了执法司法服务效能。

据统计,2018年至今年4月,潜江市接处警道路交通事故1.8万余起,通过行政调解占14%、通过人民调解占78%、通过司法调解占8%,调撤率达100%。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全部调处成功,参与调解的案件当事人无一反悔或上访。

【责任编辑:艾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