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长江、汉水在此交汇,百余个湖泊星罗棋布。这些湖泊中最负盛名的东湖,水域面积达33.63平方公里,是武汉的城市绿心,到2020年底,东湖主湖水质已稳定保持在III类,为近40年来最好水平,成功通过水利部开展的示范河湖建设验收。东湖治理既是武汉市污染防治攻坚落地见效的一个缩影,也彰显了武汉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提升。
近年来,武汉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十三五”期间,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这五年是迄今为止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还原“百湖清”底色
武汉市始终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深化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大力实施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开展截污、治污、清污、防污工程,落实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高标准规划建设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加快打造世界滨水生态名城,加快建设国家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2020年,全市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0.9%,无劣V类断面,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水环境质量约束性目标要求。
水天一色墨水湖。
全面推进入河入湖截污工程。建立河流湖泊排口清单并实施溯源整治,加快重点河湖截污清淤,持续整改市政排水管网混错接问题,推进完成全市市政排水管网混错接点改造,南湖片区19所高校、262个社区及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基本完成。
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治污行动。实施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污水散排、乱排污染企业250余家;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均建成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或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装置;大力推进沿江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清废行动”反馈武汉市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全面构建污水垃圾清污体系。持续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市共建成污水管网4583.27公里,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达到452.5万吨/日,全市“一张干网全覆盖”格局基本形成,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全市已建成14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规范收运、全无害处置。
全面开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全市584艘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全部完成生活污水接收处置装置改造,武汉化学品洗舱站建成投用,汉江武汉段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具备溢油处置能力,严格查处港口船舶非法排污行为。
金银湖绿水绕新城。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擦亮“武汉蓝”名片
武汉市坚持以“源头整治”为方向,紧盯挥发性有机物、城市扬尘等面源污染、机动车污染、重污染天气应急等重点领域,强化精准施策,大力实施“拥抱蓝天”行动。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首次突破300天、达到309天,优良天数占比达到84.4%,PM2.5平均浓度达到37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激励目标要求。
蓝天白云伴江城。
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建立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清单、重点排放企业清单、重点工业园区清单、重点企业集群清单,督促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加强涉气专项执法,2020年夏季实施VOCs综合治理现场帮扶,累计帮扶企业1000余家次,督促整改问题400余项;基本完成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全覆盖,推进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全部实现油气回收在线监控。
着力打造智慧绿色工地。我市不断完善扬尘管控标准,对标先进城市,先后出台“工地环境整治提升‘六化’标准”等要求,加强机械化道路清扫,进一步强化文明施工,确保封闭打围管理、施工场地硬化、扬尘污染防治、车辆冲洗设施正常运行、文明施工信息化,推广建设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智能喷淋设备等,自2016年起累计安装扬尘在线检测设备475台套,力争年内全覆盖三环线内重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大力实施柴油货车攻坚行动。贯彻实施《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把车辆登记准入门槛,强化实施机动车报废制度,全面淘汰黄标车,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逐步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在用营运柴油车辆,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12.5万辆。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发布《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常态化开展未来7天空气质量预报,适时向市民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
龟山电视塔。
驰而不息攻坚克难,守卫“江城绿”生态
“十三五”期间,武汉市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整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生态东湖。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武汉市出台《武汉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武汉市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同责暂行规定》等制度文件,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成立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创新建立长江汉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机制,武汉市深化河湖长制实施“三长联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自然资源资产产权、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等多项制度,为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武汉经验。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门“三位一体”(生态环境机构改革、监测监察垂直改革、综合执法改革)机构改革,为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
生态环境监管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武汉市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精心组织,攻坚克难,平湖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搬迁、劣Ⅴ类湖泊水质改善、北湖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难点督察整改任务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一大批影响环境的历史遗留难题、老百姓关心的身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36个,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187件,罚款金额近2亿元,分别比“十二五”时期增加17.6%、32.1%、220.2%;实施按日计罚13件、查封扣押234件、限产停产13件,移送行政拘留26起,移送司法部门9起。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成1.8万余家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累计核发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1400余家,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削减2.0万吨、2.4万吨、1.9万吨、0.23万吨。
生态文明公众宣传教育异彩纷呈。近年来,武汉市各类环保志愿者团队积极开展多种志愿活动,广泛宣传、科普环保知识,助力解决环境问题,在不同战线上为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挥积极作用,成为武汉市志愿服务一大特色。武汉市不仅成立了武汉市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总队,还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带领市民走进环保设施近距离了解企业的绿色发展之路,共同搭建公众与生态环境部门有效沟通交流的平台与桥梁,营造生态环境共治共享良好氛围。同时,武汉市高度重视环保公众参与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支持下,实现四类环保设施开放全覆盖,联合武汉广播电视台、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线上直播,通过各类新媒体传播平台,全方位展示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的运行情况和污染治理成效。截至目前,武汉市环保设施累计开放场次超680次,接待参观人数超16000人(次),线上参与达到2500万人(次),持续扩大环保设施对外开放的宣传覆盖面,对化解邻避效应起到积极作用。
后官湖水面如镜如画。
下一步,武汉市将在推动建成国家中心城市和“一主引领”成势见效的大局中,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城市生活、生产方式转变,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协同增效,促进碳减排与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深度融合,着力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继续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为“美丽湖北”建设继续增砖添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