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周孝清
《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出台有何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又将如何贯彻实施?《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对话参与制定《条例》的相关人士,对《条例》进行解读。
强化标本兼治
当前,江西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与司法、执法资源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
近年来,江西在多元化解纠纷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对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一定经验。
“通过立法的形式制定出台《条例》,将这些经验做法上升为普适性的法规制度,彰显了以法治精神促进、巩固、深化、提升的历史自觉。”江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平安办常务副主任林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条例》着力于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性、实效性,强化标本兼治,不断提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整体水平。
《条例》分为总则、主体职责、纠纷预防、纠纷化解、保障措施、监督处罚、附则等7个章节,共54条,明确了三个方面的重大事项。
——明确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主体要素。《条例》在总则和主体职责两个章节,分21条明确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体系架构、原则遵循、责任主体及职责划分,尤其是规定了各类责任主体的矛盾纠纷化解职责,力求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明确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操作流程。《条例》用纠纷预防、纠纷化解两个章节21条,从矛盾纠纷排查、评估及预警,多元解决方式及对接机制、司法确认等方面,明确规定了全流程关键工作,为实践操作提供指导遵循。
——明确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保障支撑。《条例》用保障措施、监督处罚两个章节11条,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平台架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作出了一系列规定,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落实。
林强介绍说,《条例》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考核和平安建设考评,明确正向表彰激励和反向约谈督办等内容,有助于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设计五类制度
今年1月,经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印发2021年立法计划,正式将《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列入其中。
“2020年5月上旬开始,《条例》立法起草团队就赴上饶市、鹰潭市、吉安市、宜春市、新余市、抚州市等地区进行实地调研、考察。”江西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陈友锦介绍,在每一地区,当地政法委都组织了市县两级座谈会,并邀请同级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局、教体局、房管局、信访局等部门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
2020年7月,立法起草团队又赴四川省和福建省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学习交流,充分收集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8月,立法起草团队在认真研究调研素材的基础上,对调研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的归纳、汇总和提炼,起草了初稿。
《条例》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了哪些重要制度设计?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裴忠彪介绍,《条例》设计了确立和解、调解优先原则,明确各级各类平台建设,构建多层次纠纷预防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对接机制及强化各项保障措施等五类制度,鼓励整合社会资源,凝聚多元化解合力,力求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以构建多层次纠纷预防制度为例,《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包括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与重点排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这些制度,可以快速发现和甄别矛盾纠纷,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于基层。”裴忠彪说。
《条例》还明确了和解、调解优先的引导次序,促进形成以非诉途径为基础、诉讼途径为顶端的“金字塔”模式,进一步构建和解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化解纠纷体系;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为防止相关职能部门互相“踢皮球”,《条例》规定了各责任主体的职责,明确各级平安建设统筹协调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处理机制;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平台,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信访工作机构等责任主体的职责,《条例》也一一予以明确。
督促落地落实
近年来,江西以敢闯新路,勇于争先的赶超跨越姿态,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深化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程来推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奠定了坚实基础,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连续16年被评为全国综治工作优秀省。
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江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从此步入法治化轨道,必将推动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迈上新台阶。
江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毛保国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下一步,江西将从抓实学习宣传形成浓厚氛围、督促落实多元化解主体责任、总结推广依法化解典型案例、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强力推动等四个方面,全面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多元化解工作。
据介绍,江西将把《条例》列为“八五”普法时期重点普及宣传的地方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同时,充分发挥平安江西建设协调机制的作用,督促推动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履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法定职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制定细化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打通《条例》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
毛保国说,要统筹推动各地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适时开展依法治理。聚焦实践和基层,鼓励各地各责任主体结合实际创造性落实《条例》,探索更多管用有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江西经验”。